欢迎光临上海众御实业有限公司官网!
10年专注移动危废间研发制造 认证资质齐全,项目经验丰富
全国咨询热线:4000-663-518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行业新闻

危化品储存安排及储存限量

作者:众御小编 时间:2021-12-31 13:33:32 点击:808 次

  (1)危险化学品储存安排取决于危险化学品分类、分项、容器类型、储存方式和消防的要求。

  (2)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储存。

  (3)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

  (4)爆炸物品不准和其它类物品同储,必须单独隔离限量储存。

  (5)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储存。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储;氧气不得和油脂混合储存,盛装液化气体的容器,属压力容器的,必须有压力表、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检查,不得超装。

  (6)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储存,具有还原性的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7)有毒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防爆仓库.jpg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58-5283-7582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公司电话

4000-663-518

二维码
线
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