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安徽省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涡阳县大队检查中发现,曹市镇黄塘行政村老双庙冯自然村一废弃的房屋内,存放有56个铁桶,桶内盛满了树脂残渣及残液,桶身上的标签显示为聚酯多元醇、聚氨酯树脂,属于危险废物,经现场称重共计11.5吨。
经查,56桶危险废物是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某企业转移至涡阳县曹市镇,交给涡阳人吴某某贮存在废弃的房屋内,且吴某某无危废经营许可证。
吴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相关规定,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吴某某处10万元罚款,
同时,将案件线索移交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处理。
从上述企业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危废存储管理的重要性。像这类树脂类危废应当根据要求选择合适的危废暂存柜来存放。我们可以看下一些桶装危废存储在危废暂存柜的案例。
一:苏州齿轮厂危废暂存柜

二:江阴神宇危废暂存柜


这两个案例都是将一些废油桶配套防泄漏托盘存储在危废暂存柜中的案例,这些都是可以被认可的,也做个了多次试验,而且造价也不是很贵。因此大家务必要以安全为导向,坚持合法合规的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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