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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收集原则

作者:众御小编 时间:2023-03-28 16:27:47 点击:531 次

● 严禁擅自丢弃、倾倒、遗撒实验废液。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及时进行集中收集, 实验器皿清洗用水必须倒入废液桶中,严禁向水池中、下水管道、洗手间等处倾倒,如不慎遗撒应及时收集处理。

● 根据危险特性分类收集。废液收集桶由学校统一配备,使用前张贴危险废物标签,如实填写标签相关内容,过期试剂一律报废处理。

● 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每一收集容器应随附一份投放登记表,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的名称、种类、产生时间、数量及流向等内容并妥善保管,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 桶装废液须控制存量。大桶废液装入量一般控制在2/3左右,不得超过4/5。

● 空瓶未经无害化处理,不可盛装废液,建议按照空试剂瓶申请回收和无害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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