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毒化学品应该要规范使用,并且是需要使用相关的剧毒化学品柜来操作!
1.1 盛装剧毒化学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1.2 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地点必须根据该剧毒化学品使用安全要求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该剧毒化学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使用剧毒化学品化学品时,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领取量不得超过工作需要量,剩余的要当即退回仓库。
1.3 使用剧毒化学品直接进行化验时(主要指配标准液或者直接使用未经稀释原品时),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操作,要有相应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用量和用途等。
1.4 使用剧毒化学品的人员,放置在化验室内配置和稀释后的剧毒化学品应粘贴标识,标明品名、浓度,指定专人负责。
1.5 化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对剧毒化学品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化验室如发现丢失、被盗、被抢等情况,应保护好现场,并向化验室主任和质量部长,由质量部长通知公安部门处理。
1.6 化验室要按所需数量领用剧毒化学品,确保剧毒化学品的使用规范性,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挪作他用、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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